close
Blogtrottr
出示900萬 中國一家3口可入台
Jun 21st 2013, 22:18

自由時報 – 

〔自由時報記者林詩萍/台北報導〕兩岸服貿協議昨天正式簽署,其中我對中國開放的五十五項非金融服務業,來台投資僅需二十萬美元(約台幣六百萬元),如果投資金額達三十萬美元(約台幣九百萬元),就能允許負責人及兩名幹部來台,此協議等於同意中國人花九百萬元就能全家移民來台,門檻遠低於歐美國家的「投資移民」規定。

據透露,這九百萬元資本額可先用借款墊付,待台灣官方驗完資就可取走,這等於無償就可來台移民定居。更扯的是,細項內容全無說明退場機制、也無規範增加當地就業機會,馬政府稱將秉持「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以及「平等、尊嚴、互惠」原則推動協商的宣示,儼然全是謊言。

停留台灣 無限次展延

攤開兩岸服貿協議項目,在我開放非金融服務業的內容,包括自用小客車租賃、美容美髮、印刷、旅遊業、餐飲、包裝服務業、快遞服務業等五十五項目,其市場開放承諾允許中國在台灣以獨資、合資或合夥形式設立公司,雖然人員初次停留台灣為三年,但卻可「無限次」展延時間。

另外在金額門檻部分,經濟部常務次長杜紫軍昨天坦言,多數服貿開放項目最低投資金額都為二十萬美元,投資金額在三十萬美元以上,可讓負責人及兩位幹部來台,至於每再增加五十萬美元,可再增加一名中國人來台,人數以七人為上限。

若以「一胎化」的中國家庭來說,只要九百萬台幣,就可以爸爸(負責人)、媽媽(管理幹部一)及小孩(管理幹部二)來台「變相移民」。

攜家帶眷 搶勞工飯碗

經濟部長張家祝強調,「經營事業和移民不同」,以經營事業名義來台沒有身分證,就算帶家眷來台,家眷也不能工作,對台灣勞工的生計衝擊不大。

然而參考歐美各國投資移民案例,以德國來說,外國人在德國開設公司需投資至少一百萬歐元(約台幣三千八百萬元),且還要通過德文考試檢定、保證僱用當地人就業人數十人以上等一大堆嚴苛法令,就是擔心外國人藉著投資名義變相移民。

英國在保守黨執政後也嚴格限制外來投資,其中門檻最低的「投資」,仍要求投資者必須在當地拿到學位,並拿出至少二十萬英鎊(約台幣九百萬元)做為證明在當地可運用的部分資金,此外,還需要保證製造兩個以上的當地就業機會,創業三年後的經營績效還得接受政府的審查評估,確認事業是否能在當地繼續。

反觀台灣的服貿開放項目和條件,門檻超低,且內容完全沒有說明中國人來台投資的退場機制,也沒有保護本地勞工的就業權益,更沒有審查對方以投資名義來台後,實質的運作項目為何,開放項目幾乎都針對在台灣資本額不超過八千萬元的中小企業、弱勢產業,說秉持「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以及「平等、尊嚴、互惠」原則推動協商,全是謊言。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Five Filters recommends: 'You Say What You Like, Because They Like What You Say' - http://www.medialens.org/index.php/alerts/alert-archive/alerts-2013/731-you-say-what-you-like-because-they-like-what-you-say.html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cer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